府、第、宅原来名称不能乱用

  在一些历史剧的镜头中,我们经常看到一些道具上写着“某府”“某第”之类的镜头;在一些撰写名人故居的文章中也常有把某个历史人物的住所称作“府”;当然,这都是为了凸显电视人物的身份、渲染其社会背景。真正回归到历史,这种称呼是错误的,因为古代“府”、“第”、“宅”有着很大的不同。
 
  拿宋朝来说,《宋史.舆服志》记载:“执政、亲王曰府,余官曰宅,庶民曰家。”也就是说执政官及亲王的房子称为府,其他官员房子称为宅,平民百姓的房子称为家。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,这个规矩是乱不得的。

 
  《水浒传》第五十三回,柴皇城被殷天赐带人打伤,柴进探望一段中这样描写:“入城直至柴皇城宅前下马”。又第三十回,武松随同众人,“到得张都监宅前”。张都监,是孟州守御兵马都监,州里差遣官。柴皇城和张都监,要是把“宅”改成“府”,在当时会立马定罪入监。
 
  在宋朝普通官员的住宅,依照惯例分为四层,最外面是门屋,格局是“前堂后寝”。《宋史》明确记载“六品以上宅舍,许作乌头门。”也就是说六品以上官员的宅第外部,可以建有乌头门或门屋(房屋出入口的建筑物,设墙和门,上有屋顶,前后两面有柱无墙,类似廊屋)。
 
  再来说说清朝;在清朝的王府建筑制度中,有一系列极严格的成文规定。在《乾隆钦定大清会典》工部卷七十二记载:“王府营建,悉遵定制。如基过高,或多盖房屋者,皆治以罪”。其中对亲王府制、世子府制、郡王府制、贝子府制及镇国公、辅 国公制的府邸营建规模都有严格规定,凡第宅公侯以下至三品官 “余各有禁, 逾制者罪之。 ”
 
  从这规定上看所谓“府”是指亲王府、郡王府、贝勒府、贝子府、辅国公府、公主府。只有获得此类封爵者,他们的住宅才能称做“府”。至于上述几类封爵以外的达官显贵,尽管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的封爵,或有尚书、大学士、军机大臣头衔,他们的住宅只能称之为“宅”、为“第”,绝不能乱叫成“府”。
 
  府和第的区别还体现在房屋的产权上,自亲王以至辅国公,他们的府一律是由内务府总管的皇产,获得封爵后由内务府分给他们,一般公、侯、士大夫的住房,极少数是皇帝赏给的“赐第”,大多要自己出资建造或购置。
 
  说到这你会想到电视剧中和珅的居所,经常给个特写镜头“和府”。和珅在乾隆五十三年被封为三等忠襄伯,直到嘉庆三年也就是被治罪前一年才晋为一等忠襄公。因此,和的住宅也必须遵照公侯以下至三品以上这一等级的规定。
 
  只因为后来和的宅第成为庆王府、恭王府,有些人也就误把它称为“和府”了。因此也有了:“一座恭王府,半部清王史”的说法。
 
 
最新资讯
6